統籌推進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的實現路徑
發布時間:2013.03.21 新聞來源:卓爾鑄造企業聯盟網 瀏覽次數:
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建設是建設小康社會、實現農村現代化的必由之路,是農村現代化過程中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。統籌推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是從根本上解決“三農”問題的一劑良藥。筆者認為,統籌推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,需要做到四個統籌:
政策統籌
首先,要建立切實可行的政策機制,要在行政權、財政權、建設權方面,減少對縣、鎮(鄉)和農村的束縛。比如,適應城鎮化需要,要制定政策,吸引農民進城,并在用工、就業、子女入學、社會保障等方面,建立新的政策機制,把在家農民和返鄉農民建設新農村的積極性充分調動起來。其次,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轉、勞動力轉移、醫療就業、信貸投入,以及鎮村干部考核任用、新農村建設績效評價等機制,促進鎮—鄉—村聯動發展。再次,要加強落實現有政策,并對一些政策加以完善。比如,增加對農民的各項補貼,推進農村農民建房下鄉等。最后,要實現農民工勞動報酬、就業機會等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待遇。
制度統籌
解決“三農”問題的關鍵是解決農村大量剩余人口的轉移接納問題。在我國的城市化過程中,過去比較注重城市規模的擴大和建設的美化,但是沒有為農民真正轉為市民提供更多機會,戶籍限制更是將農民工的根牢牢系在農村。因此,統籌推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,首先要改革戶籍制度。除了讓農民呆得住、留得下、住得起,享有和城市人口平等的就業機會外,還應平等享受教育機會、醫療保障。應放寬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落戶條件,讓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尤其是新生代農民工逐步進城就業、落戶,并享有與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。其次是完善社會保障制度。我國社保制度門檻高、轉移難,是導致目前農民工權益難以保障的主要原因之一。筆者建議,基本養老、醫療、失業、工傷、生育等社會保險項目應不分城鎮居民與農民工,盡快實施農民工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,逐步建立城鄉一體、轉接方便的社會保障體系。
基礎建設統籌
一是要推動交通和通訊均等化,把交通、通信、市場盡可能延伸到縣鄉和農村,實現人流、物流和信息流的互通和交換。二是推動教育、文化、衛生、計生、體育資源配置的均等化,各級財政投資向鄉村傾斜,大力興建和改造鄉村公共服務實施場所,縮小城鄉差別。三是加強城鄉集鎮建設。要站在建設新農村的高度,以科學發展觀的新要求搞好大中小城鎮建設,培育發展與新農村建設相關配套產業,加快鄉鎮企業發展,大力開發農業小區、工業小區、農民新社區、僑民移民新村莊等新村莊建設。四是加強城鄉市場建設。要在發展新產業的基礎上,做大搞活城鄉市場,把新農村建設發展起來的新產業推向市場。
城鄉建設用地統籌
城鎮化是農民進城轉為城鎮居民的過程。長期以來,我國注重發展大城市,走的是一條土地資源依賴型的道路。大城市、特大城市規模擴展和基礎設施建設突飛猛進,為農村人口非農轉移創造了條件,但也因城市房價飛漲、生存門檻日益提高,讓進城農民難以安居樂業,結果是土地城市化遠快于人口城市化。在大量兩棲人口長期存在和農村主體老弱化的背景下,不可能實現農村社會結構的根本轉型和資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轉變。農村地區以大量宅基地廢棄、土地閑置為主要特征的“空心村”問題日益突出,土地問題成為眾多深層矛盾之源。破解城鎮建設用地供需矛盾和緩解耕地紅線保障壓力,重在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,構建促進農村土地流轉與宅基地退出的長效機制,推進農村土地資本化和增加土地財產性收入,妥善解決進城農民資源雙重占用及其土地權益保障問題。面向國家新農村建設、保障耕地紅線和統籌城鄉發展三位一體的中長期戰略,各地應因地制宜、分區推進以“空心村”為重點的農村土地綜合整治,逐步實現新農村建設社區化、土地經營適度規?;娃r業現代化。
(作者系中國井岡山干部學院教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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